原告是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因为被告(黄书元)主编的《察贤辩才》一书有比例高达83.6%的14.4万字来自他的作品,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新京报》6月29日)
尽管,法槌悬而未落,进一步审理正在进行,法院还没给出黄书元是否抄袭或抄袭程度的判决,但庭审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交锋的焦点告诉我们,《察贤辩才》至少是很不光彩的作品。
被告的代理人表示,《察贤辩才》的素材来源于1993年出版的《国史镜鉴》,并已取得作者同意;而原告的律师称《国史镜鉴》有李树喜参与编写,被告仅征得另两名作者授权。
很清楚,撇开抄袭不论,黄书元至少是干了件沽名钓誉的事:借腹生子——借别人的《国史镜鉴》生自己的《察贤辩才》。而高达83.6%的文字复制率,则令“素材”一说十分滑稽可笑。
令人尤感痛心的是,沽名钓誉的黄书元及其不光彩的《察贤辩才》与社会尊敬的人民出版社相联——其官方网站介绍:“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0年12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早创建的党和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也是国家第一家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出版社。”
身为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难道对如此借腹生子的丑陋没有自知之明?答案是否定的。两年前,在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全国“三个一百”原创图书评选中,他表示对出版业提倡“原创”概念非常支持,他认为出版业就是一个创意产业,他忧心全国570多家出版社每年出版的十几万种新书中很多都是跟风、抄袭、模仿之作(《中国图书商报》2007年8月17日)。
边说“原创”边行借腹生子,把净化出版环境挂在嘴上的同时拿《察贤辩才》来污染出版环境,这样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显然愧为人民出版社社长——不知,黄社长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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