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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名号 老街狗不理为侵权掏钱
2010-01-07 11:00:08 来源:新商报 网友评论 0
   擅自使用名号6年零4个月,被“狗不理”告上法庭    

    一家名为“老街狗不理”的包子店擅自使用“狗不理”的名号长达6年零4个月,大连狗不理饭店得知此事后,将这家包子店告上法庭索赔2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判令包子店的业主刘某停止使用大连狗不理饭店的名称字号,并按照侵权时间赔偿经济损失22.8万元。

    “狗不理”字号被侵权

    大连狗不理饭店是1956年成立的老字号饭店,1988年在中山区工商局注册登记,1999年,改制登记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刘某是大连狗不理饭店的原店长,其离职后于2003年5月26日在沙河口区工商局注册了“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经营项目与大连狗不理饭店相同。大连狗不理饭店发现后,以“该店的名称侵犯了大连狗不理饭店名称的字号权”为由,要求撤销该注册登记,但一直未果。于是,去年2月12日,大连狗不理饭店将辖区工商局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局为刘某颁发的“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的注册登记。4月8日,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大连狗不理饭店的请求。一审判决后,辖区工商局及刘某均不服提起上诉,8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9月,“老街狗不理”包子店将字号变更为“老街清上皇”包子店。然而,一个月后,大连狗不理饭店派人到“老街清上皇”包子店就餐时,发现该店出具的发票仍加盖“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的印章,菜单也冠以“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的名称。

    “狗不理”索赔23万元

    大连狗不理饭店认为,“老街狗不理”擅自使用“狗不理”的名称字号,其侵权行为长达6年4个月,非法获利450万元以上,给饭店在商业信誉、企业名誉上造成损害,要求刘某立即停止侵犯大连狗不理饭店企业名称字号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3万元。对于原告的说法,被告刘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同时他也认为,自己经营的饭店面积比较小,每月利润在3000元左右,在使用“老街狗不理”包子店的字号期间并未给原告造成损失,因此不同意赔偿23万元。

    赔偿额比照所获利润

    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大连市区范围内先注册了大连狗不理饭店,其对名称及字号具有专用权。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被告自认其每月利润为3000元左右,原告也予以认可,故以此标准计算,侵权时间为6年零4个月。近日,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某停止使用大连狗不理饭店的名称字号并赔偿其损失22.8万元。     新商报记者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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