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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俩出版社社长互指著作侵权
2009-07-02 10:59:13 来源:北京晨报 网友评论 0



  原告:原著作8成内容被抄袭



  李树喜告诉记者,他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人才史的研究,目前已经著作等身,他也是这方面的权威专家。2007年3月,他出版了个人著作《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而在这本书出版约9个月后,人民出版社才出版了由黄书元为主编的《察贤辩才》一书,此后,因该书是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文化读本,所以十分畅销。李树喜认为,黄书元未经许可,将他的作品复制在自己的图书上从中获得名利,侵害了他的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发行权等。另外,人民出版社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是共同侵权人。为此,李树喜索赔10.8万元。

  被告:原告著作亦侵权

  记者了解到,在法庭上,黄书元的代理人表示,《察贤辩才》 一书素材来源于1993年出版的《国史镜鉴·用人篇》一书,并已取得作者同意。作为证据,他向法庭提交了两位作者的书面签字。其次,该代理人提到,《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 一书本身已涉嫌对《国史镜鉴·用人篇》构成侵权。



  针对赖长扬的这一公开声明,李树喜昨天傍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对方的这一做法是不负责任的。“并且,这也与事实不符,”李树喜说,实际情况是,他是《国史镜鉴·用人篇》一书的主要作者,当中的绝大部分内容是他撰写的,而其他两位作者的工作分工是对他的稿件进行修改编辑。李树喜的律师郝惠珍也认为,既然李树喜参与编写了《国史镜鉴·用人篇》,而被告在法庭上只出具了其他两名作者的授权,这种授权属于无效。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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